Опубліковано в державі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Фінанси і бізнес - 01 Mar 2016 07:33 - 5
首先感謝YouGodMe的文章lol 請點我前往YouGodMe文章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求職者與各位大老闆關於考量理想薪水的要件!
一、情形假定:
1.國民皆完成新手任務 → 每個國民都擁有 Q3食物原料廠*1 、 Q1麵包廠*2
2.國民可為自己的工廠工作亦可於就業市場尋找工作
二、情況(一):為自己的工廠工作
1.將自己工作的人力分配到Q3食物原料廠,再加上自行生產,總共得到500食物原料。
計算方式:1人力+1自行生產 = 2 , 2*250(原料) = 500 (原料)
2.兩間Q1麵包廠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400個Q1麵包。
計算方式:一間200,兩間等於200*2=400
3.生產400個Q1麵包總共用掉400食物原料,食物原料剩餘100個。
計算方式:500-400=100
4.情況(一)總計:為自己工作一天所得等於 400(Q1麵包) + 100(食物原料)
三、情況(二): 求職並就業,且個人所擁有的一間Q1麵包廠停工
1.領薪水在別人那工作 → 並沒有人力可分配 → Q3食物原料場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250食物原料。
2.原料只夠一間Q1麵包廠開工,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200個Q1麵包。
3.生產200個Q1麵包總共用掉200食物原料,食物原料剩餘50個。
4.情況(二)總計:就業的情況下一天所得等於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 薪水
四、計算「適當薪水」:要使「為自己工作」與「就業」的每日所得持平 (相減等於零)
1.情況(一)總計 減 情況(二)總計 等於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 薪水 = 0
移項之後,薪水 =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所以正常情況下,薪水應該要大於(200個Q1麵包加上50個食物原料),否則就沒有足夠的誘因使工人去就業,那不理想的薪水就招不到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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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形假定:
1.國民皆完成新手任務 → 每個國民都擁有 Q3食物原料廠*1 、 Q1麵包廠*2
2.國民可為自己的工廠工作亦可於就業市場尋找工作
二、情況(一):為自己的工廠工作
1.將自己工作的人力分配到Q3食物原料廠,再加上自行生產,總共得到500食物原料。
計算方式:1人力+1自行生產 = 2 , 2*250(原料) = 500 (原料)
2.兩間Q1麵包廠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400個Q1麵包。
計算方式:一間200,兩間等於200*2=400
3.生產400個Q1麵包總共用掉400食物原料,食物原料剩餘100個。
計算方式:500-400=100
4.情況(一)總計:為自己工作一天所得等於 400(Q1麵包) + 100(食物原料)
三、情況(二): 求職並就業,且個人所擁有的一間Q1麵包廠停工
1.領薪水在別人那工作 → 並沒有人力可分配 → Q3食物原料場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250食物原料。
2.原料只夠一間Q1麵包廠開工,以自行生產的方式進行生產,總共得到200個Q1麵包。
3.生產200個Q1麵包總共用掉200食物原料,食物原料剩餘50個。
4.情況(二)總計:就業的情況下一天所得等於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 薪水
四、計算「適當薪水」:要使「為自己工作」與「就業」的每日所得持平 (相減等於零)
1.情況(一)總計 減 情況(二)總計 等於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 薪水 = 0
移項之後,薪水 = 200 (Q1麵包) + 50 (食物原料)
所以正常情況下,薪水應該要大於(200個Q1麵包加上50個食物原料),否則就沒有足夠的誘因使工人去就業,那不理想的薪水就招不到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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Винагородити
YouGodMeFairWooDTHE ONEHaNFluXКоментарі (5)
速度超快wow 感謝打賞
需要發揮民族力量去不消費購買貴的商品。國家中已經有人提出高薪。賣出正常價格的食物一定能賺回本。還能賺的比出口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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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打賞